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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长:卢毅
科室成员: 李宁云 谢永春
电
话: 0951-6889139
地
址: 银川市行政中心主楼506号
邮
编: 750001
职责范围
一、负责起草污染控制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污染期治理和达标排放,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行政代执行等环境管理制度。
三、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域、区域污染
防治规划。
四、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
五、拟定污染源治理项目年度计划和限期治理项目计划,并监督执行。
六、负责市区各类型的锅炉、炉窑的烟尘排放及机动车污染防治的
监督、管理。
七、承办可用做原料的废物进出口许可工作。
八、监督、指导有害固体废弃物和一般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运用。
九、协助管理本市放射性、电磁波污染。
十、组织实施清洁能源行动计划,承担银川市清洁能源行动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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