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公开 >> 正文  
银川市环保局政务信息考核办法


 银川环保网   www.ycepa.com    【点击次数: 次】  【录入日期:2009-5-29 10:35:00 】 【关闭窗口

 

序号

项目

内容

1

信息名称

银川市环保局政务信息考核办法

2

发布时间

  2008年2月29

3

文件编号

银环保发[2008]46

4

信息索引号

640100050A030202008007

5

公开方式/免予公开理由

 主动公开

6

公开时限

 2

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8

审核程序

 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9

责任部门(处室)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综合处

10

信息内容

见附件

 

 

 

 

 

 

 

 

银川市环保局政务信息考核办法

 

局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信息工作是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手段,是全局各单位各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考核基层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不断提高决策信息的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政务信息考核办法》和《银川市党委、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工作管理与考核对象

我局信息工作由局综合处归口管理,负责各类信息的编辑、印发、上报及考核。考核对象为局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三区两县一市环保局。

 

二、报送任务

1、三区两县一市环保局、各基层单位全年报送调研信息(报告)不少于2篇,局各处室全年上报调研信息不少于5篇。

2、三区两县一市环保局、各基层单位、局各处室每周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

3、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监察等紧急信息及处理情况要及时报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不得延误。

4、局各处室、各基层单位、两县一市环保局要按照报送要求,及时完成交办的信息约稿任务。

三、考核办法

1、对局各处室、各基层单位、三区两县一市环保局信息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全局目标责任实行同步考核。

2、超额完成信息报送任务,一条信息加0.2分、一篇调研信息(报告)加1分。没有完成信息报送任务,一条信息扣0.5分、一篇调研信息(报告)扣1分。

3、被中办、国办有关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每条加2分。

4、被国家环保总局《环保信息》或自治区有关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每条加1分。被国家环保总局《环保信息简讯》采用的信息,每条加0.5分。

5、调研信息(报告)被市委、政府、自治区环保局采用,每篇加1分。

6、信息工作有创新,被区、市有关部门评为优秀信息、优秀调研信息(报告)或被区、市领导批示的信息(报告),每条(篇)加1分。

7、迟报、漏报重大信息,未按时完成约稿信息任务,一次扣2分,并通报批评。

8、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由综合处每月底统计,月初进行通报,年底汇总后并入工作目标考核。

四、表彰奖励

根据年终信息工作考核实际,局里将评选出2个先进部门、单位,4名优秀信息员。给予大会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取消其主要领导和干部一切评先选优的资格。

信息稿费奖励另行规定。

五、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由局综合处组织实施。

 

  

OO八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环保       政务信息     考核办法

  送:本局各领导






版权所有:银川市环境信息中心 系统维护:银川市环境信息中心
电话:0951-6889151 传真:6889145
宁ICP备050017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