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银川市环保局《转发环保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绿色信贷政策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灵武市环保局认真落实绿色信贷政策,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建立绿色信贷信息报送动态管理机制,明确由分管领导负责,各相关责任科室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认真收集、准确掌握企业相关信息,每月及时提供企业环境违法信息、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信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及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信息,并指定专人及时认真汇总上报。通过这种绿色信贷信息报送动态管理机制,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济制约和监督力度,改变企业“环境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状况,以严格信贷管理支持环境保护,促进“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的顺利实现。
(灵武市环保局 马红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