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环保分局及时查处危险化学品散漏事故避免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2010年7月26日早10点左右兴庆区环保分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新水桥石中高速公路1179公里处西侧绿化带内有一不明液体灌,散发刺鼻气味,且将路边的稻田内的稻子熏黄,路面沥青被腐蚀。接到投诉后,兴庆区环保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监察,现场检查发现该液体灌为蓝色180公升塑料,已破损长达30厘米的裂缝,散发着刺鼻气味。经市环境监测站仪器监测后,该罐装有强酸和氯的混合体,分局立即向市环境监察支队汇报,立即通知兴庆区安监局、武警消防大队、公安局、路政等部门到达现场。经认真讨论、勘察,消防大队采取胶带封闭液体罐裂缝、罐体罐装口的措施,将倒落在草丛内的罐体抬至高速公路路边,交由安监部门处置。由于发现及处置及时,未对周边环境造成环境污染。
(兴庆区环保分局 李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