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环保发〔2010〕116号
关于印发《银川市环保局2010年民主评议
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处室、基层各单位,两县一市环保局:
现将《全市环保系统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附:银川市环保局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银川市环保局2010年民主评议
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银川市有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对环保执法人员的监督、促进执法人员自律、规范执法行为,确保职能到位,扎实推进环保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树立良好的环保执法形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和银川市纪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今年环保工作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民主评议为手段,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为重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强化社会监督,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树立环保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原则、方针和目标
(一)政风行风建设的原则是:“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作风”。局各处室、基层各单位要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发挥主体作用,带好队伍管好人,切实树立环保部门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二)政风行风建设的方针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既要切实抓好本处室、本单位自身建设,又要认真纠正企业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挥纠风的矫正力。既要注重制度建设,又要不断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形成具有环境管理特点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政风行风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积极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使执法队伍精神面貌有新改变。机关作风有新改进,群众满意度有新提高。
三、评议内容
(一)依法行政情况。一是行政审批、收费、处罚制度执行情况。不越权设立行政审批事项,不越权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扩大收费范围,不改变收费标准,不违法设定处罚。二是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执行情况。不截留、坐支、挪用、私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上缴国库,不设单位“小金库”。三是行政执法过错追究情况。是否制定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办法,行政执法人员有无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特别是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行为。四是行政执法督查情况。是否制定督促检查制度,对新闻媒体曝光涉及环保部门的问题或者案件,是否做到及时调查、及时处理。
(二)勤政为民情况。一是履行职责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履行职责,是否正确执行上级的决定、命令。二是工作效能情况。是否把“让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标准和准则,对本职工作是否做到办事简捷、高效,对涉及其他机构、人员的事项,是否积极协调、予以配合,是否建立和执行服务承诺、首问责任、效能考评、限时办结等制度。三是群众来访接待情况。是否建立了信访制度、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认真研究,妥善处理。
(三)作风建设情况。一是日常工作作风情况。机关内部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工作人员是否做到时时处处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二是政务公开情况。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理结果、办事纪律和监督方式是否向社会公开,办理涉及群众利益的事务,是否做到合法、公开、公正、合理。三是履行承诺情况。对社会公开承诺的事项,是否得到了认真的履行。群众反映强烈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四)廉政建设情况。一是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是否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将本单位廉政建设内容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的机构、人员,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情况和追究情况。二是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情况。是否建立和执行干部轮岗、竞争上岗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保证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长:刘治全;副组长:王鸣义、尹维康、黄德升、白治彪、沙莎;成员:王立平、王学萍、杨银山、郭宏安、崔悦慧、金龙高、李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德升王鸣义兼任。五、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运、分类评议、综合评定的方法,按照动员部署、自纠自纠、民主评议三个步骤,分阶段实施。
(一)安排动员阶段(5月20日至6月10日)。各处室、基层各单位要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召开会议传达部署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并结合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广泛征询群众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形成人人关注评议、参与评议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1日至7月20日)。各处室、基层各单位要按照参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与年初部署的工作有机结合,坚持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边查边改、边评边改,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并写出自查自纠专题报告,于7月30日前上报局综合处。
(三)明察暗访阶段(6月15日至8月30日)。在评议期间,各级纠风办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评议代表,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暗访窗口单位,到企业、进社区、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明察暗访。对此,各处室、基层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各种得力有效的措施,做好接受明察暗访的准备工作。要以良好的精神面貌、热情周到的服务、娴熟精湛的业务技能、规范的业务受理、井然有序的工作程序,充分展现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在此期间,市局也将不定期的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严格按制度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四)民主评议(6月20日至9月30日)。一是聘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环保系统行风监督员,并邀请监督员进行座谈讨论,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发挥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的作用。二是抽调有关人员随时对各处室、基层各单位政风行风情况进行检查和测评,并在社会各界和群众中发放征求意见和测评表,征求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性,克服松懈自满情绪,鼓足干劲,全力以赴抓好行风评议工作。要做到思想更紧、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落实更细。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真正做到办事要公、作风要实、态度要好、效率要高。力争在2010年度评议中取得好的成绩。
(二)加强舆论宣传。向群众宣传环保局的主要职责、办事程序和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目标和措施以及举报投诉的渠道和方法等,以利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环保部门的职责和工作实效,客观、准确地进行评议。积极参加《政风行风在线》节目,由局领导走进直播间进行政策咨询,作出服务承诺,介绍整改情况,听取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发挥职能,注重实效。各处室、基层各单位一定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要把政风行风评议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把工作的着眼点放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态度不好、推诿扯皮、乱收费、乱罚款、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等热点问题上,并针对这些问题的复杂性、反复性,研究从制度上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做表面文章,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真心实意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切实树立环保部门的良好形象,全面推进环保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主题词:环保 民主评议 政风行风 方案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2010年6月11日印发
校对:王立平 打印:张佳玉 份数:1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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