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恒源万福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清真食品加工及冷链物流配送中心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夏恒源万福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银川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编制的《宁夏恒源万福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清真食品加工及冷链物流配送中心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位于银川金凤工业集中区。项目东临宝莉化工有限公司,南侧为九号路,西侧为一号路,北靠八号路。主要建设食品配送部、高温库、低温库、制冷车间、展示大厅以及办公楼等设施。总占地面积61615.05㎡,总建筑面积49058.3㎡。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储备清真、非清真食品,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二、建设与运营期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建设期间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防尘措施,拆迁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建筑原料加盖防尘网,进出车辆采取清洗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禁止产生扰民的夜间施工噪声。
2、项目开工十五日前,建设单位必须向银川市环保局金凤区分局进行有关噪声、扬尘污染的排污申报登记,提交污染防治措施、方案。建设单位应有防治污染的专项资金。
3、项目供暖西夏热电厂集中供给,不得建设燃煤锅炉。
4、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排入园区下水管网,进入银川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5、项目区内不得储存有毒、有害及危险品。
6、生产固废全部回收利用,项目区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及时清运至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置。食堂餐厨垃圾及时交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压缩机废机油属危险废物,需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7、项目建设保鲜冷库禁止使用氟利昂等臭氧层消耗物质作制冷剂,采用氨制冷系统,并定期进行检查,避免发生气体泄漏。
8、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
9、加强规划区域内的绿化,项目在设计施工中,建筑节能应当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的规定,使建筑物节能符合65%的节能要求。
10、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我局和辖区环保局汇报环保工程建设情况。本项目联络员:钱新利;电话:13995072098。
11、必须认真采纳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
三、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如建设内容、地点、规模等发生改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
四、项目建设的“三同时”环境监察工作由金凤区环保分局负责,并定期向银川市环保局报送环境保护监察报告。项目建成后,需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