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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夏禹防水材料厂建筑用SBS防水卷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银川环保网   www.ycepa.com    【点击次数: 次】  【录入日期:2010-2-8 8:41:00 】 【关闭窗口

 
宁夏夏禹防水材料厂:
你单位委托宁夏大学编制的《宁夏夏禹防水材料厂建筑用SBS防水卷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位于河东填埋场,具体位置:在宁夏嘉农农资公司南侧、灵武市新研究废油再生开发公司东侧、银川市兴庆区龙珍隔离剂加工厂北侧。占地面积2905㎡。主要建设生产建筑用防水卷材生产线,年生产300万㎡。总投资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期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开工十五日前,建设单位必须向兴庆区环保分局进行有关噪声、扬尘污染的排污申报登记,提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方案。建设单位应有防治污染的专项资金。
2、主要生产设备需采取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2类标准。
3、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活性炭集中收集后由基地统一处理;废玻纤毡、废聚酯毡、废SBS及沥青烟气回收过程中沉淀产生的污泥等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4、项目工艺过程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少量生活污水用于厂区绿化或洒水扬尘,不得外排。
5、沥青储罐建设时必须做好防渗措施,沥青的加热、输送过程必须全部封闭,减少恶臭的无组织排放。
6、项目生产用热由一台100万大卡燃煤导热油炉供给,须燃用环保要求煤种,烟气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II时段二类区标准;沥青搅拌罐必须封闭,浸渍、涂油工段安装集气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沥青油烟恶臭须经集气罩收集、引风机、通过静电捕捉器和活性炭过滤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二级标准。
7、必须认真采纳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
三、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如建设内容、地点、规模等发生改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
四、项目建设的环境监察工作由兴庆区环保分局负责,须定期向银川市环保局报送环境监察报告。项目建成后,需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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