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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 为了保证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在2003年5月16日至6月10日期间,禁止在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进行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建筑施工和室内装修作业;6月7日至8日,距离考场100米范围内禁止进行建筑施工作业。银川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将安排夜间专人值班、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银川市环保举报投诉电话:12369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200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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