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环境监理支队是银川市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前身是成立于1985年的银川市排污收费所。1992年,根据国家环境监理试点工作要求,银川市排污收费所更名为银川市环境监理所,工作内容从单一收费型向监理执法型转变。2000年元月,为了贯彻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经银川市编委会同意,市环境监理所再次更名为银川市环境监理支队,编制增至23人,内设综合科、监理科、收费科三个科室。同年9月又正式成立了市辖三区环境监理大队,作为支队的派出机构。银川市环境监理支队主要工作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边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违法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辖区内的排污申报登记及排污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对“三同时”、限期治理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对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及环境信访进行调查处理等。支队现有职工21人,高级工程师2人、中级职称7名、初级职称7名;中共党员11名。 |